心生厌恶:一起因画展而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案
心生厌恶:一起因画展而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案
李东涛
关键词:著作权法、画、展览、厌恶
案情
看到年青的我,
心生厌恶。1
这是一个关于“厌恶”的案子。
原告是一位著名画家。
被告是一位收藏家。
1959年,被告购得原告的一幅画。1999年10月,被告举办个人藏画展,展品中包括原告的这幅画。
得知被告举办画展的消息后,原告要求被告将此画撤下来,理由是该画系其青年时期的作品,不能代表现在的艺术水平。
被告以展览内容为其个人收藏为由拒绝了原告的请求。
原告状告被告侵犯其著作权。
被告辩称否认侵权,理由是所展出的是自己的藏画。
分析
原告所诉著作权侵权不能成立。
美术作品的创作,主要是为了使他人能欣赏原作。
收藏美术作品的目的可能要将美术作品在一定的场合展示,如果由原作者行使作品中的一切权利,将对购买者(收藏家)造成极大的不便,特别是美术作品展览权的行使,会造成问题,使得美术作品的购买将成为无意义的行为。
因此,美术作品的原件的转移,虽不导致该作品的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应由原件所有人(购买者)享有。
在本案中当原告卖掉自己的画之后,有关该画的展览权即归购买人--本案被告所有,原告的主张是不能成立的:被告购买的是原告的画,而不是原告的艺术水平。
简而言之,心生厌恶,但没有侵权。
版权信息: ©2025 Li Dongtao Copyright Reserved.(©2025 李东涛 版权所有)
[1] Young POEM by Ash Barnard at www.poetry.com/poem/102811/young
2025年3月11日 09:15
ꄘ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