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画笔(著作权法、作者、CAD、效果图)

新的画笔(著作权法、作者CAD、效果图)

 

李东涛

 

概述CAD(电脑辅助设计)程序只是人们创作作品的工具。

 

案情

美是一种冲击。1

这是一个关的案子。

原告为一建筑公司

被告为一电脑工程师

2005年,原告与被告订立合同,约定由在一个月内原告创作未来建筑的效果图最终效果图的著作权归原告所有。

创作效果图是指在黑白建筑图纸上添加颜色以显示立体效果。

被告在创作效果图时使用CAD(电脑辅助设计)程序

此后,告依约完成了创作任务得到了全部制作费用。

一年后,一本署名作者为被告的《经典建筑画册》问世,内容包括被告为原告设计的建筑效果图。

原告状告被告著作权侵权。

被告否认侵权,理由是设计建筑效果图时使用了计算机辅助设计程序(CAD),建筑效果图是机器生产的产品,不是作品

 

 

分析

被告侵权成立。

设计图纸及相关的说明的制作,极其说明,是用于指导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生产施工的。已经公开的单纯的、黑白色的图纸,对一般社会公众而言,进行复制是没有经济效益的但是CAD程序却可以通过电脑给效果图添加颜色,从而产生三维效果带来艺术价值,这就具有了不同的经济价值。

本案被告的目的就是通过书获

即使CAD程序有助于建筑效果图的制作,被告也没有证明效果图是CAD自动生成的,因此,这个程序始终是的工具,一个新的画笔,因为计算机是由人操作控制的。

根据合同,原告是著作权人,未经原告许可,被告不能这样使用作品

    简而言之,美是一种冲击,美是由人创作的,不CAD

版权信: © 2024 Li Dontao Copyright Reserved.© 2024 李东 版权所有)

 


[1]  Beauty POEM by George Collett at www.poetry.com/poem/66619/beauty

2024年11月12日 11:19
浏览量: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