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1%,真的害怕?(著作权法、合理使用、新闻报道、AI)
只有1%,真的害怕?(著作权法、合理使用、新闻报道、AI)
李东涛
概述: 新闻的创作不能基于著作权侵权
一、案情:1%还是50%?
看到今日的新闻,
我真的害怕。[1]
这是一个与“害怕”有关的案子。
原告是中国的一位著名经济学家。
被告是一家报纸。
1998年3月,原告完成了一篇关于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报告(100000字)。
同年5月,被告得知这份报告后与原告联系,准备对此进行新闻报道,介绍原告的理论观点。
原告同意了被告的请求。
同年7月,被告在其报纸上刊登了一篇关于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报道(2000字),其中有两段内容(1000字)摘自原告的报告,但在报道中没有原告的署名亦没有说明文章的出处。
原告状告被告著作权侵权。
被告否认侵权,理由是只从原文中提取了1%的内容而且这是新闻报道中的合理使用行为。
法院判决被告侵权成立,理由是:
(1)使用的目的不是介绍、评论原告的理论观点,而是报道东南亚金融危机;
(2)引用的部分已构成新闻中的实质部分,尽管占原告报告的1%,但却占被告新闻中的50%;
(3)原告的作品并未发表过;
(4)原告的姓名和作品的名称未被提及。
简而言之,看到新闻,真的害怕:侵权了。
二、合理使用
在著作权法里,有一个合理使用原理,可以用来免责。Ldt
合理使用允许一方当事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用支付费用,但只限于为了批评、评论、新闻报道、教学和研究等目的使用其作品。
合理使用不是自由使用,上述案例中的4个问题不容忽视。
三、AI
合理使用原理有助于AI开发,但开发者应注意上面案例所列出的四个问题,应注意输出结果不能被用于替代原作。
[1] I saw the news today POEM By Anna Cellmer at www.poetry.com/poem/74499/i-saw-the-news-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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